公司已于1月10日发布《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》,相关股东方拟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,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股份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相关年报内容还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年报信息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公司商誉情况已在公司年度、半年度定期报告中“商誉”部分详细披露,还请您查询参考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披露相关信息。萍乡信锐的预披露中,该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%的股份,其中并不包含大宗交易的方式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
根据减持新规,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,应披露减持计划,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%。经与主要股东确认,未违反减持新规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!